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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4

【资讯】CRA一罚一个准!99.99%的加拿大房东和租户不知道这项责任 04-15-2024

据The Globe and Mail报道:众所周知,非PR(非税务居民)业主长期以来必须就他们出售或出租的房产支付预扣税款(withholding tax)。这是为了防止非税务居民卖了房子,拿着房款,不交税就直接离开加拿大。 关于预扣税款的缴纳,卖家的思路较为清晰。因为非税务居民如果不在加拿大居住,房产过户前将由律师预扣卖出房价的25%(25% of gross sales price)作为预留税款,存在律师的信托账户里面,所以几乎不会出差错。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综合TheGlobeandMail”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综合TheGlobeandMail” 同样,非税务居民将房产出租后,同样需要交预扣税。按照规定,如果房产完全由非税务居民拥有,购买后出租(通常为海外买家投资房产),则需要计算每月需要向税务局缴纳的预扣税(预扣税),同样是租金收入的25%。 只是很多租户并不知道相关规则,也不去查询房东是否按时依法缴纳预扣税款。结果就是,风险转给租客。 例如,去年蒙特利尔出现了一个典型案例。CRA没有收到海外房东的预扣税,因此向租户追责。 他被命令支付6年的税款以及复利和罚款,即被要求向加拿大税务局汇缴租金的25%。 去年,该租户将CRA部长告上了法庭,称他不知道房东是非加拿大居民,结果却是败诉。 法官承认裁决“严厉”,但不认为“不知道房东是非居民”是个“有效的借口”,仍认定“居民付款人”或租户应负责任。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综合TheGlobeandMail” 在BC省,非PR买家占比可能比人们想象的要多。在BC省,每10套新公寓中就有一套由非PR拥有,而在这个群体内,很多房东没有支付他们的预扣税。 租户需向海外房东核实身份 现在,调查房东是否为非税务居民的责任落到了租客自己头上,而很多租户甚至地产经纪都不熟悉这方面的规则。 长期从事房地产买卖的经纪人Lorne Goldman表示,所有的经纪、租户以及所有的小型房东都应该得到关于租户风险的正式教育。 “在我看来,加拿大99.99%的租户都不知道这一点。CRA有责任告知租户,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这种预扣税的责任。” 例如,通过Facebook Marketplace找到公寓的租户Mariana Makulkina表示,她经过物业经理的提醒才对潜在房东进行进行了调查,得知其实际上住在海外。在她看来,几乎没有哪个房东愿意主动提及是否在加拿大交税。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综合TheGlobeandMail” 在加拿大,如果一个人一年中在加拿大居住不到183天,或者不“通常”居住在加拿大,那么他是一个非居民。 一般来说,非居民需要纳税,包括在加拿大获得的收入,包括租金收入。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资讯】76%加拿大「无房族」称进入楼市遥不可及 04-15-2024

民调显示,76%加拿大「无壳族」表示,进入房地产市场感觉遥不可及。     加通社报道,CIBC周四(11日)发布的调查显示,76%尚未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加拿大人认为拥有住房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但超过一半的人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一天将拥有一栋房子。   网络银行调查显示,至少70%的加拿大非业主表示在市场上被高价淘汰,而63%的人表示很难存够首付。   就在这项调查发布的同一天,联邦政府宣布延长首次购屋者的摊提期限。   财政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周四宣布,联邦政府将允许某些首次购房者的受保按揭贷款有30年摊销期。   方慧兰也表示,政府将允许首次购屋者可以从RRSP提取的购屋金额提高近一倍,达到6万元。该金额高于原订的35,000元,并于4月16日(即联邦预算公布当天)生效。   除了潜在的购屋者感到房价过高之外,CIBC的民调还显示,许多房主在2019年期间一直在削减开支。   一半拥有浮动利率按揭贷款的房主表示,他们一直在削减日常开支,而21%的人则一次性支付了按揭贷款。   至少45%的固定利率按揭贷款房主预计,随着贷款在未来两年内续签,他们将削减日常开支。   民调还发现,55%的非业主表示,他们只有获得家人的遗产或礼物才能负担得起新房子。   四分之一的非房主也表示,他们正在考虑与朋友一起购买房屋,以负担购买房屋费用。 来源: 星岛日报 文章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 /a>.

【资讯】最神Airbnb房东:每周工作2小时,7年狂赚3500万!怎么做到的? 04-15-2024

众所周知相比于长租,如果经营得当的话,做短租(比如Airbnb)的收入更高。比如同样的一栋公寓在温哥华,长租每月$2500的话,在旺季短租每月可能收入超过$4000。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 “ 如果说一名Airbnb房东,从一套公寓起步,短短几年内已经成了千万富豪……这得是多强的房东?还真有人做到了,他是被誉为芝加哥Airbnb之王的Syed Lateef。 自2017年离开金融界,开始在Airbnb经营以来,Syed的公司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总收入竟然是令人咋舌的3500万!哪怕是在疫情期间,每年净利润也轻松突破百万美元,而Syed今年也不过只有36岁。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 “ 2017年时,Syed拥有的不过只是几套公寓,而如今他已经拥有300多套用来做短租的公寓,成立的SyedBnb公司拥有100多名员工,他是创始人兼CEO。 他是怎么做到的?来看看他自己撰写的Airbnb经营故事,如果你是Airbnb房东、或者想成为Airbnb房东,一定能得到不少启发。 “我想要时间自由,于是放弃金融工作” Syed最初想当一名金融界的白领,并且年纪轻轻就凭借出色的头脑和毅力,成为了芝加哥一家金融公司的管理层,收入不菲。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 “ 但他的理想不仅是事业有成,而且是时间自由、财富自由:“我想要财富,同时想要充足的时间享受这些财富,去买名车、买邮轮、去度假、去过想要的人生。” 又想赚大钱,又想尽可能不花时间,这听起来是天方夜谭,但Syed很快找到了一个路子:正在全球范围内极速扩张的Airbnb。如果能拥有多套Airbnb房产,聘请专业团队负责,自己只要简单管理管理,岂不是躺赚?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 “ 说做就做,Syed辞职后,用手头所有的40万存款在芝加哥支付了几套公寓的首付,其中一套用来做Airbnb的试点,另外几套作为“观望”。 Syed认为,首要目标是让这一套公寓的短租收入是长租收入的两倍。他不惜花钱聘请了专业的助理、清洁工来协助工作,让他的公寓很快就因为专业的服务、良好的地理位置,吸引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入住。 不久后,Syed就得到了Airbnb颁发的Superhost(超级房东)头衔。于是,Syed坦言:“我对Airbnb上瘾了,我立刻将其他几套公寓也用作Airbnb。” 随着名头越来越响,哪怕Syed将租金越订越高,入住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这几套公寓的贷款月供远远低于每月Airbnb的收益,Syed手头也变得更宽裕,所以他大胆决定:投资更多公寓用作Airbnb,并成立自己的Airbnb管理公司。 “短短几年,我就拥有了上百套房源” 自己买公寓固然最方便,但毕竟钱不是无限的,有没有更好的方式?Syed想到了租赁套利 —— 从一些房东那里租赁单位,然后将该单位放在Airbnb上短租。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温房网 “ 比如从房东那里租了一整套公寓,每月租金才2000美金,但转租后每月有4000收入,还不存在还贷款的问题,能迅速拓展自己的Airbnb版图。 这种方式在芝加哥是允许的,因此Syed一不做二不休,很快就让自己旗下的Airbnb房源扩充到上百套,并在2019年去年获得了280万美元的收入,到2022年更是达到了年收入1050万美元。 The above picture comes from…

【资讯】涉嫌“欺诈转让”!BC华人夫妇“暗渡陈仓”?欲将近100万房子“$1”过户给儿子! 04-15-2024

据CTV报道:一对温哥华岛的华人夫妇将他们的房屋过户给了他们的儿子,此举被法院裁定为“欺诈转让”。 华人夫妇认为,他们的举动符合中国传统的习俗,但是法官认为,他们将房产转让给儿子是为了逃避支付法院判决的40万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这次转让无效。 夫妇以“1元和自然的爱与感情”把房子过户给订婚的儿子 据本周发布的一份BC省最高法院判决书显示,H Huang和他的妻子Y Gao于2016年秋季将他们位于纳奈莫(Nanaimo)多佛路(Dover Road)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们的儿子TL Huang。 根据判决书,该转让的对价是“1元和自然的爱与感情”($1 and natural love and affection)。当时,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48.5万元。 根据BC省评估局的数据,目前该房屋的价值已经上升到99.3万元。 然而,这次转让发生的时间有点“巧合”。当时,H Huang正在和另一个叫Jian He的人打官司。H Huang是这个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告。 在这起案件中,由于2013年H Huang攻击了Jian He,H Huang被要求进行民事赔偿。2018年初,陪审团判决H Huang赔偿Jian He44.74万元的赔偿金。   债主再次将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卖房还钱 Jian He也是关于房产转让案件的原告,他认为H Huang和Y Gao将该房产转让给他们的儿子是为了防止他将房屋作为收集他应得赔偿金的手段。 本周的判决显示,自从判决赔偿金以来,H Huang并没有向Jian He支付任何款项。 H Huang、Y Gao及其儿子对法庭表示,这次转让是合法的,是为了进行遗产规划并遵守中国的习俗。但是,法官Robin A. M. Baird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这次交易是一种欺诈转让。 Baird写道:“法定欺诈转让法案”(Fraudulent Conveyance Act)规定了将财产转让给“延迟、阻碍或欺骗债权人”的行为是“无效的”。 但是,对于“出于良好考虑和诚信”向合法买家转让的情况,有例外。 根据Baird的判决,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是没有有价值的对价的(只有1块钱),法律假设该转让是不合法的。 判决书写道:“被告承担推翻这一假设的责任,换句话说,他们需要证明这次转让至少部分地并非出于将该房产置于原告无法触及的意图。” 法官得出结论称,他们没有这样做。 图源:Google Maps   夫妇:房子给孩子是中国习俗!还可以“父债子偿”! H Huang和Y Gao告诉法庭,他们将该房产转让给儿子是因为他已经订婚,而根据中国的习俗,他们的父母需要提前将所有财产转让给他。 Baird指出,尽管订婚可能“可能是真诚的”,但他指出TL Huang和他的未婚妻后来分手了,至今没有和好。 被告H Huang还声称,中国的习俗是子女结婚后仍与父母一起生活,并负责家庭财务。 判决书总结了这对夫妇完成转让的原因:“H Huang和Ying Gao都没有收入来支付维护房产的持续费用,由于TL Huang同意支付所有这些费用,允许他们继续在该房产上生活,并照顾他们直至他们去世,他们觉得将所有权转让给他是公平的。” 法官指出,考虑到转让发生时H Huang只有五十多岁,他发现夫妇声称自己没有收入的说法很奇怪。 此外,被告没有提供文件证实儿子负责支付全家的所有费用。 认定房产转染实质为欺诈,被判无效 Baird同意原告的观点,认为这次转让具有多重“欺诈标志”,包括其时间点——发生在可能导致被告面临巨额赔偿金的诉讼中——以及其最终结果是允许H Huang继续享受转让前所享有的房产利益。 判决书上说,三名被告都告诉法庭,他们已经在这所房子里住了20年,并打算无限期地继续这样做。 判决书写道:“它的时间点,恰好发生在明确确定被告面临对原告的巨额财务责任的民事诉讼中,这是极端可疑的。” Baird进一步指出,夫妇想将房产转让给儿子,原本可以通过将他添加为拥有共同生存权的共同所有人来实现,而不是终止他们自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判决书写道:“事实上,他们选择彻底摆脱房产的所有权清晰地表明了另一种意图。即使没有假设,我也毫不犹豫地得出结论,根据所有情况,这一意图是剥夺原告合法的追债救济措施。” 在得出这一结论后,Baird裁定该转让是一种欺诈转让,并且原告可以将他的判决登记在产权上,使得该判决可以作为房产的所有权证明,并确保原告有权以房产作为赔偿金的担保。 来源:凤凰加拿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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